为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公共基础学院以第十个国家宪法日为契机,紧紧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落实学校“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相关要求,不断提升法治宣传教育实效。
12月6日,学院党总支组织召开宪法宣传专题工作会议。会议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个国家宪法日之际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民法典》部分章节,回顾了我校发展的历史进程。学院党总支书记、院长汪全海强调,在推进高水平大学建设的关键时期,全院广大教职工应牢固树立法治思想,坚定维护宪法权威和尊严,做好学生的引路人。
会议现场
为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形式,学院党总支组织10余名教职工前往镜湖区人民法院接受法治教育,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带队。镜湖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斗胜对学院教职工一行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并带领大家参观了第一法庭、案件受理大厅等场所。在参观过程中,张斗胜介绍了镜湖区人民法院的历史荣誉、管辖范围、年处理案件量及近年案件数量、类别的变化趋势等。在随后的座谈会上,学院教职工表达了对法院工作人员作为法治社会牢固防线的崇高敬意,以及对镜湖区人民法院创新性开展法治工作、提升案件办理效率的钦佩。张斗胜代表镜湖区人民法院表示期待能与学院在党建发展、法治教育等方面开展进一步的交流与合作。
活动现场(一)
活动现场(二)
此外,公共基础学院及下属教研室还将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个国家宪法日之际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上传至学院及教研室网站首页,督促全院教职工强化个人自学。
普法为民,法治润心。结合宪法宣传周进行法治宣传教育,有利于教职工树牢法治观念,进一步信仰法治、尊崇法治,筑法治之基、行法治之力、积法治之势。公共基础学院将持续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营造良好的校园法治氛围和立德树人环境,助力平安校园、平安社会建设。
(徐维/文、摄 汪全海、侯东晓/审)